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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诚信宣传反面曝光|借钱不还躲执行,移送拒执“秒”履行

创建时间:2024-05-22 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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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近日,一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玩起了“人间蒸发”。让他万万没想到,在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,其“耍赖”招数一一被识破,在“拒执罪”威慑下,长期“失踪”的老赖孙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,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。

  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1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未在判决履行期限内偿还借款,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  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孙某为规避执行,不接听电话、更换工作地点,导致景县法院执行干警无法联系到其本人。经查询,被执行人银行卡、微信账户没有资金,其名下也没有房产、车辆,整个人好似“人间蒸发”。正当本案陷入僵局的时候,申请执行人王某给执行干警打来了电话:“我知道孙某至今还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我在网上查过,判决作出后他把自己在公司所占的股份转移给别人了,法院能不能查一查该公司的档案进一步核实?”

 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,执行干警立即到工商登记机关调取该公司的档案信息。经调查核实,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在判决作出后转让了其所在公司的股份。经合议庭合议,初步认定被执行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,经领导审批,景县法院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迫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,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到景县法院,对于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深刻检讨,并将欠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履行完毕,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
  执行工作是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,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履行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要承担被执行的后果,“耍小聪明转移财产的”甚至会被“执刑”。下一步,景县人民法院会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在执行办案中持续发力,保持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,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,发现一例,向公安机关移送一例,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,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。